我們將貨物安全放在首位,並獲得了許多安全計劃的認可,令客戶可以安心地把貨物交付於我們處理。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
經香港海關認可,從二零一五年開始, ,我們已經成為 AEO operators (Tier 2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成員。 | ![]() |
Transported Asset Protection Association (TAPA)
自 2003 年起,我們成為了 TAPA 會員。這意味著我們努力在點對點方面作出安全的情況下快速有效地運送客戶的貨物。 | ![]() |
為保護飛機免受非法干擾行為,國際民航組織製定了一系列標準和建議做法,並要求締約國實施安全措施。
該系統 - 監管代理制度 (RAR) 要求所有貨物裝卸代理、貨運代理或航空貨運發貨人都必須具備相關資格。註冊為受規管代理,所有涉及的活動均受民航處 (CAD) 規管。根據此要求,航空公司只能在客運航班上運載來自受監管代理、已知發貨人或已受到其他安全控制的貨物、快遞和快遞包裹或郵件。